如果您正在考虑在欧洲开展业务,了解欧洲法律及其机构的工作方式非常重要。 欧洲和中国在思维方式和商业操作上是有区别的, 而懂得这些不同至关重要。
例如,由于基本的法律传统是由两种不同的哲学理念所铸就的, 因此如何看待法律在欧洲和中国存在着根本不同。 欧洲的法律传统受到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影响,因此认为法律几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相比之下,中国的法律传统受到孔子的强烈影响,孔子轻视法却视礼为最高规范。 了解这些不同的认知及其影响对在欧洲开展业务非常重要。
我们的主席J.H.赫博特博士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员小组中为数不多的欧洲人之一。 这归功于他对中国文化和法律的兴趣和从业经验。
我们的顾问帕特里克·赫博特在北京生活工作多年,精通中国文化。 他现在领导我们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位于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旁边的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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